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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供电局:
你局《关于上报名镇区重要企业错峰日核定用电负荷和调整现行错峰轮休方案的请示》(中供电市[2010]35号)收悉。随着我市经济好转以及近期气温持续上升,用电负荷迅速攀升,为确保供电平衡,最大限度降低因电力供应紧张对经济发展的影响。在确保各镇区供电负荷平衡的基础上,允许重要企业错峰日压减负荷后动力用电,实现“有保有限”和有序供电。同意你局对《中山市2010年10千伏供电线路错峰轮休方案》和《中山市2010年10千伏供电线路事故限电拉闸序位表》修订调整,并实施执行。
此复。
二○一○年六月二十一日
附件:1、中山市2010年10KV供电线路错峰轮休方案调整
2、中山市2010年10千伏供电线路错峰轮休方案
3、中山市2010年10千伏供电线路事故限电拉闸序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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