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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名
日期: 2008-09-05    浏览:
  • 业务用途
    适用于在用电地址、用电容量、用电类别不变条件下,依法变更客户名称。
  • 客户提交资料
    ⑴ 《更名过户受理书》
    ⑵ 新户名身份证明材料
    ⑶ 发证机关同意该客户变更名称证明文件
    ⑷ 新户名托(划)收电费资料
    ⑸ 新户名一般纳税人税务登记证明材料(客户申请增值税发票需提供,否则可不提供)
    ⑹ 客户经办人身份证明材料
    ⑺ 《授权委托书》(非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亲自办理时应提供)

备注:
客户身份证明材料
(1)以个人名义报装的客户提供:客户身份证、户口本、军人证、护照、回乡证、台胞证等的任何一种。
(2)以公司、企业名义报装的客户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包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任何一种。
(3)以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名义报装的客户包括:社团法人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政府、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其成立的文件等的任何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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